中央电中张进军报道 2010年12月22—23日,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央电中”)在北京召开会议,对电大中专教育系统开展“半工半读”试点情况进行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来自五所省级电中校、两所地县级电大及两所中央电中直属分校的十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试点学校代表认为,试点项目的开展对于建立“半工半读”学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以及促进学校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央电中确定试点单位后,山东电中被省教委列为山东省“半工半读”试点校,沈阳电中被地方劳动部门批准成立了职业资格鉴定所,江西电中招生规模有了显著扩大,中央电中直属分校直接在企业办学以及按照工学交替形式培养学生的做法也为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会代表也指出,按照“半工半读”模式进行人才培养,尤其是按照东西部合作的方式开展此项工作,除了需自身努力外,也离不开企业的支持和参与以及学校之间的相互理解和配合,因此涉及收费、学生实习的待遇、工学矛盾、合作学校之间的利益分配等方方面面的问题。与会人员建议,要使该项工作顺利进行,除了进一步提高合作意识、树立顾全大局的精神外,还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解决好对非全日制学校的专业补贴和部分学生免学费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好各类资源的投入和使用问题。
中央电中常务副校长孙旭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在电大中职教育系统内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在远程教育领域探索出一种通过工学结合形式培养中等技能型人才的模式,是教育部对我们的鼓励与期待。从项目试点开展的总体情况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预期还有较大差距。希望各试点单位进一步拓宽思路,坚定信心,继续走好与企业合作办学的路子;要充分依靠行业、企业的资源和优势,采取有效措施调动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要努力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展学校发展空间,切实摸索出一种适合电大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
自从《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6】12号)文件下发后,中央电中根据教育部精神,印发了《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电大中专【2006】13号),召开了三次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并根据各地电中校的申报,确定了9所试点学校和3个职教基地,同时对中央电中各直属分校进行了相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电大制定“十一五”规划要求,中央电中将推进半工半读试点项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改革计划实施方案”,希望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此外为了解、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应工作,中央电中曾于2008年12月组织召开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